湖州市福利彩票投注站常态化公开征召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湖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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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福利彩票投注站常态化

公开征召实施细则

 

为深入推进“阳光福彩”工程建设,树立福利彩票“公开、公正、公平、公信”的良好形象,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关于全面开展福彩投注站常态化公开征召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就全面开展我市福利彩票投注站(以下简称投注站)常态化公开征召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从优选择、兼顾公益”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投注站布设从阶段性公开定点投放转为常态化公开征召,符合条件并有意愿代销福利彩票的个人和单位,皆可依照规定程序提出代销申请并获得代销资格。

二、网点规划

根据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市福彩网点的规划发展以市场覆盖面和购买便利性为原则,兼顾城市和乡村地区人群的购买需求,在保持投注站之间合理距离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全市城乡全覆盖。

三、申办条件

(一)办人条件

1)年满186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3)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4)自然人申办须具有湖州市户籍或居住地为湖州市的《浙江省居住证》,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

5)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从事彩票销售等经营活动的个人和单位不得申办;

6)已具有福利彩票代销者身份的自然人不得申办在同一销售场所不得开设双彩店。

(二)销售场所条件

1、专营店销售场所条件

1)销售场所营业面积15平方米以上

2)距离现有专营销售场所城区不少于300米,乡镇不少于500米,且距离学校、幼儿园正门步行距离200米以上;

3)销售场所要处于商业繁华或人口相对集中区域,交通便利,能满足彩票销售的需求;

4)销售场所具有合法的自有房产证明或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协议或租赁意向书(提供房产租赁意向书的,待确定获得代销资格后需再提供租赁协议);

5)具有销售彩票相应的通讯、消防、安全等设施。

2特殊销售场所条件

1)大型商超综合体交通枢纽(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站)步行街旅游景点及其他人员聚集地等符合行业渠道性质开设的,视为特殊销售场所;

2)销售场所不能沿街面市,必须在行业渠道区域内设立,以设立独立销售区或专柜形式销售;

3)销售场所须处于渠道内人流相对集中区域,通行便利,能满足彩票销售的需求;

4)特殊销售场所内只允许一家公司或个人设立;

5)销售场所营业面积需5平方米(含)以上;

6)销售场所在行业渠道内销售,距离现有的传统福彩投注站100米(含)以上(与现有的福彩兼营店之间无距离要求);

7)销售场所具有合法的自有房产证明或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协议;

8)销售场所装修可区别于传统销售场所,但需包括灯箱(或投影灯)、即开票销售柜、警示福彩标识代销证等基本要素

9)具有销售彩票相应的通讯、消防、安全等设施。

四、申办流程

1、网上申办。申办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查找并选择“自然人申办福彩投注站”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以照片形式上传申办材料。

2、材料审核。市福彩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报名的时间顺序对提交的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勘。报名申办材料审核通过的,市福彩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派员对申办的销售场所进行实地勘察。

4、结果公示。凡申办材料和实地查勘审核通过的,申办人可获得代销资格,市福彩中心通过省、市福彩网站对申办人、申办销售场所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培训考试。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申办人参加市福彩中心组织的从业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

6、站点建设。考试通过后,申办人按照投注站形象建设标准对销售场所进行装修,并在1个月内通过市福彩中心验收。

7、系统注册。申办人向市福彩中心交纳相应的销售保证金,市福彩中心按流程办理新增投注站设立手续,省福彩中心进行系统信息注册。

8、签约销售。市福彩中心与申办人签订代销合同,核发福利彩票代销证并提供投注设备,申办人应在市福彩中心规定时间内开始销售。

五、申办材料

1、自然人申办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2)申请人户口本(户籍证明)或居住地为湖州市的《浙江省居住证》;

3)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

4)销售场所自有合法房产证明或自报名日起不少于一年的房屋租赁协议(含房屋租赁意向书)、合法房产证明;

5)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承诺书。

2、法人申办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机构信用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5)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

6)销售场所自有合法房产证明或自报名日起不少于一年的房屋租赁协议(含房屋租赁意向书)、合法房产证明;

7)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承诺书。

六、经营要求

1、申办人获得代销资格后,须自主经营,严格依法并遵守代销合同的约定从事彩票销售活动,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不得委托他人代销,不得转借、转租、转让投注专用设备,否则福彩机构可取消代销资格。

 2、申办人获得代销资格后一年内不得变更销售场所地址(不可抗力原因除外)。若一年内因不可抗力原因或一年后需要变更销售场所地址的,须符合福彩机构相关规定,且变更后的销售场所标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

3.特殊销售场所不得移出该行业渠道范围经营;兼营销售场所不得擅自移址销售;否则将取消代销资格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自然人申办每次仅限申办一处地址,申办不成功的还可再次申办,申办成功后不得再次申办。

2、同一区域范围内如有多个符合征召条件的申办人,以网上申办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最终代销资格。

3、资料不全、不实者即视为无效申办;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实取消申办资格。

4、销售场所属申办人自有的,须提供合法的自有房产证明;租赁的须提供合法的房产证明及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协议或租赁意向书,为规避风险,建议在获得代销资格前先签订租赁意向书,待确定获得代销资格后再签订租赁协议并提供给福彩机构。

5、申办后未取得代销资格的,为申办而投入的资金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场所租赁费等)由申办人自行承担。

6、学校、幼儿园的距离测量按距离附近学校最近的且正常使用的大门计算;与现有投注站距离测量按距离最近的现有投注站店门口计算。距离测量以福彩机构测量的距离为准。

7本细则由湖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负责解释2024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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